第四百零七章 眼镜学究_鬼眼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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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眼镜学究

  听到我的叫喊,门外一名看起来是护士长的年长女护士往前一步,说道:“张医生已经下班回家了。”

  “嘭!!!”

  我拿起床头的一个热水壶,用力砸向地面将其摔烂,热水流了一地,烟雾缭绕,引起外面的人有一阵惊呼。

  接着我大声说道:“我不管,那叫你们的领导过来!”

  年长女护士说道:“我们医院领导也都下班回家了,我是儿科住院部的护士长,你有什么诉求也可以和我说。”

  我扭过头说道:“我不和小兵说话!”

  年长护士长说道:“要不我们先把孩子送到太平间或者殡仪馆?这天气那么热,太久了会坏的。”

  丁慧媛站起身说道:“殡仪馆?不!我的女儿来的时候好好的,呜呜呜,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你们要拉去烧掉是吗,没门,呜呜呜呜……”

  年长女护士说道:“我们已经和你说了很多次了,家属没签字是不能火化的,你怎么就不相信呢?要不我把殡仪馆电话给你,你自己问下他们是不是这样。”

  这个时候我说道:“对,不能拿去烧了,你们说什么我们都不信,你们真的太坏了,我可怜的孩子啊,呜呜呜呜!!!”

  “……”

  “报警吧……小孩尸体一直放在这里也不是办法。”

  我隐约听到人群中有个中年男子轻声说道。

  我循着声音看向那名中年男子,梗着脖子说道:“报警就报警,正好让警察来破案,把你们这帮草菅人命的草包全部抓去枪毙!”

  接着,我走出门外这名男子身前说道:“你一直在这探头探脑的,然后喊报警,你是领导吧?”

  这名戴着厚厚眼镜的男子尴尬地看了看护士长,说道:“我不是领导,但是我是医务部的,专门负责对付医闹,呃不是,对接医患纠纷。”

  我说道:“那你说,我女儿不明不白死在这里,你们医院有什么责任,打算怎么处理。”

  男子扶了扶眼镜,说道:“发生患者死亡的医疗行为之后,常规处理程序一般分为3步。一是将死者尸体送到太平间冰冻,便于保管及之后作医疗事故鉴定。二是你们家属可以申请作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或者是家属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提请诉讼后,法院会委托鉴定机构作医疗事故鉴定。三是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按照责任的区分来协商解决方案。所以陈先生,你们在这里大闹是没有任何效果的,要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啊。”

  我想了一下,说道:“我听懂了,所以你们报警,我就报法院,让法院来处罚你们草菅人命的行为!老婆,快问问你那个二姑,她在法院煮饭,你让她帮我们报法院!”

  丁慧媛拿起手机说道:“好的,就他们会报官吗?我们也要报!”

  医务部的男子苦笑着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去法院要写起诉状等材料去立案大厅办理的,而且他们现在也下班了,不信你打法院立案热线,没人接的。”

  我说道:“不信,老婆,快问你二姑!”

  中年男子摇着头说道:“如果你们觉得我们医院有责任,应该走法律途径才对,而不是在这大吵大闹影响到别的患者。我继续给你们普及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吧,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第一是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我们医院赔偿全部损失的100%。第二是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第三是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第四是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我假装听不懂,愣神了好一会儿,说道:“我明白了!你们肯定是主意,不是,主要责任,要赔偿百分之百的损失!”

  护士站撇了撇嘴,小声说道:“鸡同鸭讲……”

  当然,以普通人的听力,是听不到她的嘀咕的,所以我没有理会她,继续说道:“你们要是不给个说法,今晚我就在这里不走了,守着我可怜的女儿,呜呜呜呜……”

  中年男子给我们普法普来劲了,摇头晃脑着说道:“给你们什么样的说法,我们医院已经说了不算了,要做鉴定,而如果要鉴定,就需要对小孩的尸体进行尸检,也就是要解剖看看具体死因,是不是因为我们医院的行为导致死亡,而患者死亡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进行尸检呢,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有进行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达至7日进行。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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