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我们终将重逢_姑娘,你先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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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我们终将重逢

  第40章我们终将重逢

  我叫旺财!

  是一条乾国田园犬。

  当时,我生活在一个叫洛城的县城。

  这一个县城很大。

  人很多。

  狗也很多。

  但是我从小就比狗更狗。

  从小到大,我就开始在大街小巷征战沙场。

  在洛城,就没有我旺财打不过的狗,抢不过的骨头!

  慢慢地,我逐渐长大成狗,我有一只喜欢的母狗。

  别人喊她翠花,我也喊她翠花

  终于,有一天,我用一个抢到的肉包子博取了翠花的芳心。

  那一刻,我感觉到自己的狗生达到了巅峰。

  我和翠花从相知到相爱,只用了三天的时间。

  虽然我们只用了三天的时间,但是我们情比金坚。

  我很喜欢和翠花在一起。

  我相信,我们一定会一辈子都在一起,成为一对恩爱的狗夫妻。

  为了给翠花一个更好的未来!

  我决定了!

  要更加努力的去抢骨头!去抢肉包子!如果有一天能够有自己的狗窝,就更好了

  甚至我已经是想好要和翠花生几窝的小狗了。

  但是好景不长。

  就在我和翠花恋爱后的两年半的时间,我给了翠花一个肉包子后,继续外出抢骨头。

  可是

  一个人类叫住了我,他看起来很着急,强行把我拉了过去。

  我不知道这个人类想要干嘛。

  结果。

  在一个墙角,我叼着骨头,看着翠花和另一条公狗正在小巷子里播放动物世界!

  痛!

  实在是太痛了!

  我的狗生从来都没有这么的痛过!

  我怒火中烧,放下骨头和那条公狗扭打在一起。

  这条公狗确实有点厉害,很猛!我发现我竟然打不过他!

  而那一个好心的人类也来帮忙了,帮我一起赶走了那条公狗。

  翠花爬了过来,祈求我的原谅,但是,我丢下了骨头,转身离开,看都没看一眼。

  尽管我的心很痛。

  但是!我知道,有的东西,一旦破坏了,就再也无法修补了。

  我的狗情,没有那么的廉价。

  在桥洞下,那一个好心的人类安慰着我,他说的话我都听得懂。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听得懂,但是我就是听得懂。

  这是一个好人。

  他给我了我吃的,安慰了我!还帮我打了架!

  他道歉跟我说,他不能收养我。

  但是我不介意。

  从来没有一个人对我这么好,在我的心中,他已经是我的主人了!

  主人每天都来看我,会给我带吃的,会扔皮球,然后我捡回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捡回来,但是每次捡回来之后,我就很开心。

  后来,主人跟我说要教我打篮球,只要练习两年半,我就能成功!

  我不知道主人什么意思,但是打篮球太难了

  我还是喜欢传接球。

  后来主人放弃了

  我有些内疚!

  我一定会练好篮球的!

  再到后来,我觉得,我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虽然跟主人在一起的时光很开心。

  但是,这个地方是一个伤心的地方。

  每走过一条街道,每看到一条母狗,我都会想起翠花的模样。

  真的有一天,我看到了翠花和其他的几条母狗,一起趴在那一条黄毛公狗的旁边。

  我很生气,又和他打了一架。

  我输了

  但那条公狗也受了伤。

  可是翠花去舔着他的伤口。

  我的心很痛。

  我知道,我心中对翠花还有残留的情感,我必须要忘了她

  我打算离开这里,只有用时间,才能够冲淡我对翠花那残余的感情。

  而且我去外面历练自己,等下次回来,就可以变成一条更厉害的狗,到时候我要为主人征战沙场,为主人降服城中所有的狗!

  我要将成为狗中之王!

  我要站在狗的顶点!

  我要让翠花知道!我才是最强的!

  但是我不会再夺回翠花。

  因为,她不值得我的爱。

  主人答应了我,让我去外面历练。

  临走的时候,主人给我买了很多的东西,会给了我一块板砖。

  主人说我成妖的时候,或者遇到危险的时候,我可以拿它做武器。

  妖是什么?

  我不知道。

  目前,我已经是离开洛城很远很远的距离了。

  路见不平,我都会一口咬上去,很多狗都对我心生崇拜,认我做大哥,叫我一声狗哥。

  目前,跟在身后的,是二十多条流浪狗。

  我们!是黑夜中的行者!

  是孤独中的勇者!

  我们取名为——孤勇者!

  有一天,我们孤勇狗团遇到了一群狼。

  但是我们毫无畏惧!

  我们冲了上去!

  我叼着主人给的砖头,拍死了对方的首领。

  后来这一群狼就低下头认输了,加入到我们的孤勇军团之中。

  我们孤勇狗团的名声进一步的壮大!

  如今,我们孤勇者,已经是有三十二条狗、二十只狼了。

  有一只狗希望我占山为王。

  我同意了。

  但是!

  我坚持主人的教导。

  不管何时!都不能欺负弱小,不能无故危害他人!

  于是乎!本旺财,建立了三条规矩!

  第一条:孤勇军团的所有成员!都不许欺负弱小,危害他人!

  第二条:所有成员!都不许抢别人的母狗和母狼!

  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每个孤勇军团的成员,都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主人!这个人!便是我旺财的主人——陈路!

  旺财凭借着自己的印象,用自己的狗爪沾着墨水,画出了陈路的画像(若是陈路看到自己的灵魂画作,怕不是会被气死)。

  之后孤勇军团的成员!每一天都必须给主人的画像上香!祭拜!

  而就在本旺财占山为王没多久,有一条狗跑过来,跟我说,北方有一座山,或许可以有成妖的机缘。

  成妖

  主人说过,我可以成妖的。

  于是乎,本旺财带着兄弟们继续出发,前往北方!

  站在山头,夕阳即将落山,我与孤勇军团对着主人所在的城池拜了三拜:

  “主人,此次旺财一去,寻找成妖机缘!

  我旺财一定会成为狗王的!

  待旺财回来,一定报答主人洛城恩情!

  主人想要什么,旺财就给主人抢来什么!”

  “汪唔~~~~~”

  三拜之后,旺财跳下山坡。

  “汪呜呜呜~~~~(孤勇军团,出发!)”

  主人,终有一天,我们终将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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