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既然是强奸案,为何不公开审理_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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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既然是强奸案,为何不公开审理

  第279章既然是强奸案,为何不公开审理?

  “你这事情比较麻烦的点,就是你自己承认了有过强奸案的事实。”

  李晨和对方直接表明他现在的处境。

  强奸案子的构成:

  被害人的描述、实施者的口供、辩述。

  而证据,就是当事人双方的整个过程。

  最明显的罪证:

  反抗所留下的证据。

  受害者有反抗所留下的证据。

  自身的反抗痕迹又或者是在行凶者留下反抗的证明。

  但并不是所有的强奸案都会留下反抗的痕迹。

  被害人与行凶者两人力量不对等,被害人因为害怕只能被迫侵犯的情况,也被强奸。

  也可以这么理解…

  强奸案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并不需要具体实质性的证据。

  女方当时同意,事后反悔说自己不同意,而男方又没有实证性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是自愿…

  不对…

  这玩意根本就不会有证据。

  除了真的强奸犯,谁又能会想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事?

  “那我该怎么办,不会真给我判刑了吧?”

  听完李晨的解释,张勇也是有些凌乱。

  他是真的没想到自己会摊上这样的事。

  明明自己没有强奸她,就因为和对方发生了关系,成了强奸犯。

  憋屈、窝囊!

  从被关起来那一天起,他就开始胡思乱想。

  由于他犯的案子比较特殊,日子也不太好过,其他犯人也都看不起他。

  刚开始的时候,别人听了他的事还没有多大的感觉,他以为是别人相信了他,还有人跟他聊天。

  后来他才明白,那不是相信他。

  他们都在等…

  37天…

  只要在这个时间内张勇能够被放出去,那他就不是强奸犯…

  37天过后,日子就难过了起来…

  这也是他在武协所做口供时选择绝对配合的原因之一。

  当时提审他的警官说了,案子不太好办。

  因为女方那边坚持自己就是强奸了他,他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到最后很有可能就会坐牢。

  而警方考虑到他们两家已经定了亲,便选择了调解,可奈何他的姐姐太过于强势,反对调解。

  因为在她的眼中,自己没有强奸,对方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就是强奸,到最后肯定会无罪释放。

  用她的理解。

  如果自己真的强奸了对方那他们武协也没有必要给他们双方调解才对。

  既然没有证据证明他是犯了法,那又为什么同意对方那些不合理的要求??

  也正是由于他姐姐的强势,武协处理案件的警察选择了公事公办,他也被关押到了忏悔所…

  听了张勇的描述,李晨有些疑惑:“其实从某种角度来看,你姐姐也没什么错。”

  既然无罪,又谈什么赔礼道歉和讲解书呢?

  “我在和你确认一遍,你确定你没有强奸过对方是吧?”

  探监的时间也剩下几分钟,李晨再次和对方确认了他的行为:“我丑话说在前面,像这样的事情你骗我实际上是害了你自己。

  作为你的辩护律师,你只有和我如实坦白我才能制定合理而有效的辩护意见。”

  “我真没有强奸她。”

  张勇语气十分的坚定,李晨也没有多说什么。

  既然武协部门不肯放他,那就证明这件事情已经在走程序了。

  一旦案件被移送到地检署,他就能看到案件定性的依据。

  是真是假,也就自然而然的水落石出…

  四月十二号,案件被移送到了地检署,李晨在得知后也是选择第一时间赶到地检署去了解案件。

  而李晨也是万万没有想到,执法单位的依据竟然如此的单一:

  被告人报警并有录音为证。

  当事人张勇和女方家属带有诱导性的录音竟然成了审判张勇强奸案的重要依据。

  在地检署阶段,李晨也和那位公诉的女检察员认真的交流了一番,却没有说服她。

  在她的眼中,张勇就是一个强奸犯:

  原告的指控、被告也是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且愿意承担主要责任。

  这让李晨有点茫然。

  在录音笔当中,张勇说的好像是对女方负责??

  没办法…

  你永远也不要尝试去说服一个秉公执法的检察员,因为从案件的角度来看,张勇也确确实实的承认了自己强奸对方的事实!

  这让他想起了一个曾经看过电视的片段,名字叫做不完美的受害人。

  里面描述所讲述的就有一个强奸的案子。

  与张勇不同的是,那个受害者是与行凶者是雇佣关系,又或者是包养关系…

  男主感觉女主长得不错,便各种送礼物加薪水,而女主呢也没有拒绝对方的一番“好意”。

  也是在某一次后,那位“金主”老板和他养的家雀发生了关系。

  这种现象在这个社会里也不算太反常。

  毕竟他在穿越前也曾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够傍个富婆啥的求包养…

  作为一名拥有正常思维的人,对方不断的向你表达爱意,又是送礼物又是加薪的,你难道看不出来对方的真正想法么?

  而那位电视剧里的男主估计也没有想到,自己养的小家雀有反骨,转手就一手强奸将他送进牢房之中。

  在案件当中,女方也说自己有明确的拒绝事由,一共三次:

  第一次,印象中模糊记得拒绝了对方,说想要回家,是他老板强行把她抱入酒店。

  而男方却说是女方要求把她抱起来。

  第二次是她想找理由支开对方,理由是让男方先去洗澡。

  第三次则是借着洗澡的理由在卫生间给前台打电话要红酒,想要趁着送红酒的功夫逃离酒店…

  电视剧有点让他搞不懂,又看了一段后他的三观破碎。

  让他万万没有想到,里面女警察选择继续关押男主的主要理由竟然是自己的直觉和对女性的认知。

  就像这位检察员说的那样:

  万一真的是强奸呢?

  一个举报,一个所谓的引诱性录音笔…

  对于这样的话,李晨也是开口问道:

  万一不是强奸呢?

  因为从对方的后续证明,这就是一个圈套,而对方当时报警的目的也不纯…

  可惜的是,那位秉公办理的女检察员只相信自己手中的证据…

  因为是舆论案件,又因为案件本身就不是太过复杂,案件也是很快被送到了审判院。

  而在审判院阶段指控方竟然以个人隐私为由像审判院提出建议,希望能不公开审理自己的案子。

  审判院将意见反馈给了被告人的家属,张勇的父亲又把电话打给了李晨,询问他不公开审理好还是公开审理好。

  李晨在接到这个电话时整个人都是懵的。

  啥玩意?

  原告方希望不公开审理?

  现在网络都在关心他们一家的清白,她们竟然要求不公开审理?

  喝假酒了吧这是…

  不完美的受害人,感觉前期有点懵,后面啥样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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