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种地计划_超级农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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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种地计划

  江城将林诗雨放在床上,盖上被子,自己赶紧就到水龙头边上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凉水过脑,江城几乎瞬间清醒了过来。

  “该出去转转了,老待在这我感自己能疯。”

  江城用手抹了一把脸,自言自语道。

  去地里看了一眼,现在江城的地已经有三亩了,不过还得靠自己手动种植。

  要不是有那口井,江城都能累的站不起来。

  三亩地,其中竹子占了一分,但是现在江城看着这密密麻麻的竹林,起码得有半亩地了,让它自己长去吧。

  其他的地里,江城种了一亩稻米,一亩小麦,还有半亩地种植西红柿和香菇,剩下的半亩,江城种了家里的小尖椒,自己种完菜的时候,躺在地头,看着天上的点点繁星,不知道这里的星星月亮和自己平时看到的星星月亮,是不是同一个。

  第二天早晨,林诗雨醒的时候,江城已经为她挤好了牙膏,拿了一条崭新的毛巾,以及桌上做好了早饭。

  “起来啦小林,洗漱一下吃饭吧,吃完之后记得去君悦报道哈,我下午要出一趟远门。”

  江城一边用毛巾擦脸,一边说道。

  “哦,知道了,城哥。”

  林诗雨心里是喜欢江城的,但是她作为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对于男女感情,往往还是认为由男方来说比较好。

  但是江城却一直没有和自己表白,哪怕是在君悦酒店的时候,江城说自己是他女朋友也只是因为想帮自己。

  林诗雨早饭吃的也有些出神,她不明白江城到底是怎么想的,也没有去主动说出自己对江城的喜欢。

  林诗雨不知道,因为这次的错过,下次却是在数年之后了。

  江城等林诗雨回去的时候,选择了直接踏入通道,回到自己的那片菜地旁边。

  “哎,大学生出去工作回来啦?”

  还是当初的周叔,扛着一个锄头从地头回来。

  江城看着他,仿佛时间又回到了从前。

  “哎,周叔,回来了。”

  江城看着自己家后山这块地,还是自己当初用锄头刨出来的印记,干旱的根本没有翻动过的痕迹。

  “自己光种那块地了,家里的地不能荒了呀。”

  江城想着如何把自己家里的地和自己得到的那块地之间连接起来。

  这样才能让老爸老妈都不那么辛苦。

  江城的父亲是一名小学教师,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办了提前退休,五十出头的年纪,现在在镇上的杂货铺给人家算账,一个月只有1000多的工资。

  老妈在大棚里干活,夏天时候的大棚江城去过一次,外面30多度,大棚里都要4-50度的温度。

  自己老妈好几次都差点晕倒在大棚里。

  家里的生活还是太苦了,江城想改变。

  必须让他们都回来颐养天年。

  江城十分坚决的说道。

  回到家,家里的大门永远是锁着的,因为老妈去大棚里干活要下午六点半才回家,老爸在县里的杂货铺,每周回家一天。

  而江城回来的时间是早晨,从门口一侧的砖头下面,找到家里大门的钥匙,江城开门回家。

  只要自己不回家,江城不敢想象老妈在家里吃饭能简单到什么地步,一碟炒咸菜,一盘萝卜干,再没有其他的。

  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出去打工了,留在家里的大多都是年龄偏大的,地也大多没人种,很多年轻人宁愿把地荒着,也要出去打工。

  因为在他们的看来,留在农村种地是一件很没出息的事。

  就像自己碰到周叔,他看自己一个大学生在种地,说话的语气就有些让江城感到不舒服。

  不过,江城这次从后山回家的时候,看着村子里那么多的空地,上面都长满了杂草,江城想着如果能将自己地里的那些种子等它们发芽之后进行移植。

  这样自己就可以人工的扩大了自己土地的面积。

  哪怕是口感不如自己的那片农地里种出来的好吃,但是起码是从那里培育出来的,而且江城打算将自己地里水井里的水拿出来进行稀释,然后进行浇灌。

  这样种出来的蔬菜和粮食,即使没有自己那三亩地种出来的好吃,但是也绝对要远远超过市场上的那些粮食和蔬菜。

  而那样的话,价格就会提上去,自己家里人,甚至乡亲们都会因此而获益。

  种地是一件辛苦的事,能够尽量多的增加他们的收益,这样也是好的。

  既然决定了这么做,那第一步就要让他们肯定自己的育苗。

  江城上街上买来粮食和蔬菜的种子,只要等自己中的这一茬粮食蔬菜收获之后,就开始进行培育。

  首先还是要请坝地机来把家里剩下的这两亩山地给坝出来,如果指望自己用锄头翻地的话,那不知道得翻到什么时候了。

  邻居孙二叔家里就有一台机器,江城直接到他家,孙二叔叫孙有志,不过年过五十之后,却一直在家里喝酒,农忙的时候就给人家收收麦子,犁田,播种,他这个机器都能干。

  但是只要一不是农忙,他就在家喝酒。

  每天喝的醉醺醺的,晚上等婶子回来就吵架。

  “二叔,在家吗?”

  江城走到门口,门口那条刚看到江城的大狼狗就冲着江城汪汪汪的狂吠起来。

  “谁呀。”

  听到狗叫的孙有志从家里向门外喊。

  “二叔,是我,阿城啊!”

  江城避开那条就拴在家门一侧的狼狗,又回了一句。

  “阿城啊,快进来,这狗不咬人,去去,一边去。”

  孙有志端着一碟花生米和一瓶酒,一瘸一拐的走出门口,一边赶着狗一边让江城进屋。

  孙有志个头挺高,就是精瘦得很,而且腿还有些残疾,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即使没喝酒的时候让人看着都以为喝了一样。

  “阿城不在城里工作,回村里来干啥?”

  孙有志走进屋,把花生米放在桌上,倒了一杯酒,然后先捏一粒花生米丢在嘴里,嘎嘣作响的声音,吃的孙有志表情陶醉极了。

  然后又倒了一杯酒。

  “来点?”

  孙有志举起酒杯,对江城笑着说道。

  “不了二叔,您喝。”

  孙有志也不继续让江城喝,而是呲呲的沿着酒杯口,把酒入喉,那感觉,虽然都知道酒很辣,但是在孙有志的表情里,江城只看到了有人在喝玉露琼浆一般。

  “二叔,我想找您帮个忙,帮我家里在后山的那二亩地给犁出来,然后种上秧苗。”

  江城笑着说道。

  “种地啊,行,什么时候要,不过现在麦子都种完了,你怎么现在才种,会不会晚了点啊,种地是看天吃饭的,你这上学的不知道种地的事,你现在种下去,不一定能成活呀。”

  孙有志放下酒杯,十分严肃的和江城说道。

  “二叔,这个我知道,不过我这种子是农业大学的同学带给我的,说是最新的优良品种,具有不同于寻常种子的优秀特质。”

  “最新品种。”

  孙有志吃了一粒花生米,又喝了一口酒。

  “你有把握就行,我只是提醒你一句,那行,下午我就开机器过去,是你家后山的那块田吧。”

  孙有志端着酒杯问道。

  “是的二叔。”

  咕噜咕噜……

  听到江城说完后,孙有志端在手里的酒杯一口气全部下肚。

  “行。”

  “那我先回去啦,下午我在地头等你,二叔。”

  “好的,阿城,回去吧。”

  孙有志一个二两的杯子酒下肚,脸都有些红了,躺在床上迷糊了起来。

  嘴里却小声说着,现在的大学生,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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