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_传闻中的家主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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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馆曾经红极一时,楼亭馆台难计其数,常用的厢房少说也有数十间,现在江河日下人才凋零,姑娘满打满算加起来也不到十个,就算每个人天天换不同的房间住,一个月也住不完。

  且屋中陈设布置都是当年的一流水准,虽说上了年头,但质地精良,色泽如新,姑娘们都喜欢。

  这差不多是红馆繁华时代最后的见证。

  因此元墨颇有自信,拍着胸脯道:“姐姐你看上哪一间直管说!”

  美人的下巴朝着旁边的方向一点:“那间。”

  那边是墙。

  墙上有道门,门后有座小院。茂盛的大树把枝桠从墙头伸出来,像一只张开来的绿色大伞,其间露出一角屋檐,白墙灰瓦,纯然是江南风格,与这边厢房的富丽大相异趣。

  “呃……”元墨顿时有点为难,“那是云姨的屋子。”

  “不是说哪一间都行?”

  “这个……我不是说过这儿原来叫双璧坊吗?双璧是指二十年前最红的两名花魁,一个是红姑红悦天,还有一个是云姨云画情。”

  二十年前,红悦天一舞倾人城,云画情一曲荡人魂,两个人情同姐妹,歌舞双绝,并称双璧,名动京师。

  云画情同时还雅擅丹青,诗文上亦颇为建树,所出新曲皆是自己所作,更为文人墨客们所推崇,用红姑的话来说,就是:“什么劳什子双璧,真正的花魁只有一个,那就是画情,我就是被她拉上去凑数的。”

  京师每一位花魁的诞生都要经过层层筛选,当然不可能有凑数之说。据欢姐说,当年红姑的歌喉尤在云姨之上,后来不知怎地坏了嗓子,才专攻舞技,并自创双刀舞,是为一绝,人们说即使是公孙大娘剑舞也不一定比得上。

  正是因为两人皆是惊才绝艳,不相伯仲,那一年的花榜才史无前例地出现了两名花魁。

  “原来又是一个年老色衰的女伎。”美人不以为意地,“你留着这些货色,也就难怪门庭冷落了。”

  元墨站住脚,唤了一声:“姐姐。”

  她生得一张娃娃脸,两边嘴唇微微翘起,天生自带三分笑意,在美人面前一直小心殷勤,一直带着笑脸,这会儿神情却颇为严肃。

  “红馆不止是一座乐坊,更是我的家,我是她们的坊主,更是她们的家主。不管是云姨还是欢姐,或是其它的姐妹们,既然进了红馆的门,就是我的家人,望姐姐你莫要轻视她们。”

  “家主?”

  美人对这两个字颇为玩味,“家主,便是这个家的主人,这个家里所有人都该伏在你脚下,你大可随意处置她们的去留。你这里生意明显寡淡,却留着许多闲人,这生意还做得下去吗?还赚得了钱吗?”

  “赚钱原本就是为了照顾她们啊。”元墨的眸子里全是认真,“要是她们都不在,我赚钱又有什么用?”

  美人看着她半晌,再次重复自己的结论:“愚不可及。”

  “姐姐,你还年轻,你不知道女伎们老去之后有多凄惨。就在去年冬天,一个昔年花魁就冻死在北里最角落的小巷。”

  元墨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你知道冻死是什么滋味吗?先是风像刀子一样割着你的皮,割得一条条全是口子,这时候你反而觉得全身火辣辣的,只剩疼,不觉得冷。但冷气就顺着这些看不见的口子钻到你的骨头里,把血肉一点一点冻住,让你再也睁不开眼……”

  美人微露嘲弄之色:“说的好像你冻死过似的。”

  “可不是?要不是红姑,我早就是路边的一具冻死骨了。”即便是隔了这么多年,回想那种滋味,还是让元墨打了个寒噤,“姐姐你真想住这儿?”

  美人望着那片白墙灰瓦:“这里很像我的故乡。”

  “咦?姐姐你记得自己的故乡?”元墨道,“云姨是扬州人,这院子是仿着扬州的样式建的,难道姐姐你也是?”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美人道,“总之,若要我留下,这地方我住定了。”

  元墨没奈何,想了想,道:“你实在喜欢,就住我屋吧。”

  她的屋子就在小院后厢。

  又交代道:“云姨身子不好,尤其是这里。”说着指了指脑袋。

  美人道:“疯子也养着,迟早关门大吉。”

  元墨恼了:“云姨不是疯子!”

  这是元墨第一次在美人面前发怒,像一只软绵绵的小猫陡然间炸起了毛,呲出了牙。

  小院不大,整整齐齐地种着几畦菜蔬,靠院墙搭着花架,现在还没有开花,不过枝叶繁藏,绿意葱葱,也很是赏心悦目。

  另一边是几株大树,树下一张石桌,一名白衣长发的女子,正在桌前提笔挥墨。

  元墨向美人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轻轻走向那人。

  还未走近,那人道:“我听到了。”搁下笔,含笑转过身来。

  声音清亮悦耳,以她的年纪来说,过分年轻了。她脸上不施脂粉,肌肤却和元墨一样细腻,眸子也和元墨一样,仿佛自带着一层水光,只有笑起来眼角露出的细纹,才让人惊觉她的年岁远比看起来要大。

  她向元墨张开双臂,元墨便把自己粘过去,笑道:“云姨,你是属大王的吗?耳朵老是这么灵!”

  “我要是连宝宝的脚步声都听不出,还怎么辨别十六具琴音?”

  参选花榜的每一名女伎都要拿出看家本领,云画情当年考的便是“听音辨曲”。

  十六名琴师一起奏曲,曲目各不相同,且只奏三息之数。云画情过耳不忘,不单将十六支曲子一一辨出弹奏,还为每支曲子谱了新词,信手拈来,不费吹灰之力。

  据说当时评花榜的文人雅客与达官豪客们全都被震得鸦雀无声,好半晌才如雷般为云姨击掌赞叹。

  云画情抚摸着元墨的脸,满脸慈爱:“我专门给你做了小馄饨,里面还放了你最喜欢的蛋皮虾米,早上让齐云给你送过去,你吃了吗?吃了几只?咸淡如何?”

  元墨张口就道:“一大碗全吃了,一只不剩。”

  云画情欢喜不已:“好,好,好,吃得饱饱,才能长得高高。哎呀,我的宝宝可不是长高了吗?看,都有我高了。不对不对,哎呀,不对不对,比我还高呢……”

  她又惊又喜,一叠声喊,“齐云,齐云,快来,快来看!宝宝比我还高了!”

  一名中年男子从屋里走出来,手里端着托盘,托盘里放着茶壶与茶杯。他生得清瘦,穿一身青布衣衫,通体有一股儒雅书卷气。

  他放下托盘,一面斟茶,一面含笑道:“你天天给宝宝做那么多好吃的,宝宝自然长得高。”

  说着,将茶杯递到云画情面前,“画了这半日,喝口茶吧。”

  云画情只围着元墨转,眼里全是惊喜的光彩:“长这么高,要做新衣裳了!齐云,快去买布来,我要给宝宝做衣裳!”

  齐云答应着。

  美人站在一旁,看着这两人哄着这个病人,脸上微有不耐之色,元墨忙道:“云姨,衣裳不急,我有位客人,今后就住这里。”

  云画情顺着她的手指望过去,目光落在美人身上,忽地,脸色变了。

  这种变化,就像柳枝遇上清风,莲瓣遇上微雨,时光在此时展现出仙法,云画情好像重新回到十几岁的少女辰光,眉眼仿佛氤氲上一层朝露般鲜妍的水汽。

  “你来了?”

  她轻轻的,轻轻地开口,好像声音大一些,就会惊散这梦境似的。她缓缓走向美人,脚步轻移,莲步姗姗,春风抚起她的发丝,她的眸光比这春风还要轻柔。

  此时此刻,美人心中只有一个想法:

  ——花中魁首,名不虚传。

  “云姨,她是——”元墨刚开口,齐云便止住了她,齐云的声音里有深深的叹息之意:“罢了,就让她做一场美梦吧。”

  “我一直在等你,你终于来了。”云画情走到美人面前,轻轻拉起美人的衣袖。

  美人皱了皱眉头,似乎打算甩开,元墨抢先一步,按住美人的手,低声道:“劳驾!看在我的面上,一会儿便好!”

  美人只得耐着性子,由云画情牵到石桌前,石桌上有一幅刚刚画成的画,画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在树下执杯的模样,他的嘴角微翘,眼中带笑,冠带华贵,十分俊美。

  “你以前总求着我给你画,我却总也不肯画,现在我画了,你看看,可还喜欢?”云画情低声问。

  美人自然不愿意浪费这种时间,一脸无趣,元墨忙在后面推了推美人的背脊,美人不悦地回头看元墨一眼。

  元墨双手合什眨巴着眼睛,无声乞求。

  美人只得回过头去,勉为其难道:“喜欢。”

  云画情欢喜无限,两颊浮上娇羞的红晕。

  元墨趁机道:“云姨你的丹青之术妙绝天下,谁能不喜欢?这位客人累了,我先带他回房歇息好不好?”

  云画情点点头,望向美人,眼中满是深情,深情得近乎于凄楚了,“你去吧,不过,可要记得,我在等你,我一直一直在等你。”

  美人巴不得脱身,快步往里走,一面走,一面低声向元墨道:“这还不算疯——”

  最后一个次被元墨跳起来一把捂住,元墨回头向云画情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迅速把美人拉进了屋,才松开手。

  “云姨很少踏出小院,已经很久没见过外人了,从前都是见了男人才这样,今天不知怎么了,可能是看你个子像男人一般高?”

  元墨打量美人,忽然发现,美人不单是个子高,那种挺拔的站姿、睥睨的神态,也实在很不女人。

  不过目光一落到美人的脸庞上,元墨瞬间就觉得自己的想法很无稽——要是男人能漂亮成这个样子,整个北里的女伎都要去跳河了。

  小时候,云姨见了男人便会犯病,出门时经常被巷子里的顽童取笑,那便是元墨的战场,谁敢笑,她就带着元宝冲上去把谁揍得满地找牙。

  当然,有时候自己也会被揍得满地找牙。

  云姨虽是神志不清,却仿佛隐约明白元墨的受伤和自己有关,好像是她一踏出小院,元墨便总是鼻青脸肿回来。

  渐渐地云姨便不再出门了。

  小院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仿佛一只水晶盒子,盛着往日的回忆。她就活在回忆里,不知道时光流逝。

  这里有一直照顾她的齐云,有她一直照顾着的宝宝,今日还有一个她一直等待的人回来了,元墨想,这也算是某种幸福吧。

  云姨为什么会犯病,红姑和欢姐都不肯说,元墨大概从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了真相——

  云画情是女伎,也是更艺伎,也就是说,脂粉钱给得再多,也没有人能成为她的入幕之宾,她待客只是诗酒相酬。

  但某一天有个人打破了这个惯例,他在云画情房中留了三天。

  这三天自然是山盟海誓恩爱无极,男人临走的时候约定十天后来接她回家。

  结果,十天后,男人没有来,二十天,一百天……男人都没有来。

  欢姐偶尔会用这个例子教导新姐妹们:“全天下的男人都靠不住。”

  美人的观点另有不同:“女伎籍属乐府,可能是你这云姨的身价银子太高,他赎不起,干脆跑了。”

  “才不是。像云姨红姑这种顶级女伎,籍册早就赎在自己手里了。她们是自由之身,想和谁走就和谁走,不是银子的事。再说了,就算是银子难凑,难道不该回来说一声吗?怎么能就这样消失不见?”

  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可元墨还是替云姨很生气,咬牙道,“终有一天,我要把那个混蛋揪出来,让他跪在云姨面前磕头赔罪。”

  “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你说完没有?”美人的语气里透着一丝不耐烦,“屋子在哪里?”

  元墨也很想不悦。那可是昔年花魁的情感秘辛啊姐妹!看在你是自己人的份上才告诉你的!

  但看看美人即使不耐烦也依然美到无可挑剔的脸,登时气平了。

  ——连生气都那么好看,当然怎样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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