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Great Day_揭棺起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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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Great Day

  在亚米特兰有一句俚语。

  叫做“敢跳摇摆舞?吃警官一斧!”

  如果你的记性够好,应该还记得摇摆舞这种穷人的娱乐活动。

  在亚米特兰,跳摇摆舞是罪过,要上鞭刑。

  如果放到战争年代,比如现在征兵出战的紧张时期,亚米特兰境内会编出军人警察,为军民整顿风纪,保持战时意识形态的绝对纯净。

  任何娱乐有关的——比如平民喜欢的摇摆舞、臼米节、麦酒会和春冬两祭。都会受到军人警察的盘查。

  宪兵队会闯进平民的起居室,搜查与活动相关的证据,用斧头砍断罪犯的一根尾指,使他伤残,将伤残的罪犯以残废为理由,清出优质劳动力的群体。紧接着,将他列为劣质劳动力,押到集中营进行体力活动,比如为战争修筑铁路与防御工事。

  要问这些平民犯了什么罪?

  为什么跳舞也能成为罪名?

  原因在之前就说过了。

  亚米特兰是属于贵族老爷的国家。

  在贵族阶级的利益面前,在少部分人眼里,这些贱民的娱乐活动是粗俗的,低贱而难登大雅之堂的。

  而且整个西大陆上最简单的娱乐活动就是摇摆舞。

  不论敌人、友人、工人、农民都会跳这种舞蹈。

  它是另一种语言,列侬或米特兰人都会说的肢体语言,是另一种交流方式。

  如果一个贱民有闲余的功夫去娱乐,那么代表这个贱民还不够忙碌,工作还不够多,剩余价值还未压榨干净,需要更狠厉的鞭子来抽打他。

  有功夫酿酒跳舞祭祀天神,这已经是贵族眼中的“奢侈浪费”。

  贱民的“奢侈浪费”,是贵族眼里的“盗窃”行为。

  所以不难想象,在战争年代,在宪兵队眼中,连跳舞也会变成犯罪行为。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原谅我用这种叙事方式来向你阐述这个故事。

  它的运镜可能复杂了些,需要调动一些脑细胞去理解,去思考。

  但生命在于运动,大脑运动也算其中一环。

  我想在这个信息和物质全靠推送的年代,你已经被各种栏目和广告喂得够饱了。

  来到室外,来到心理舒适区之外。

  来试试自己的能耐吧。

  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

  ……

  在亚米特兰的国都,漫山遍野盛开野樱花的地方。

  它就叫樱花城。

  在一间酒吧门前,贴着这么一张招牌。

  ——它就叫“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宪兵队的军官们招摇过市,牵着凶恶的警犬张扬地路过菜场集市,手中抱着抢来的酒肉和番茄。

  和列侬的宪兵队差不多,在亚米特兰,这种军人警察手中握着特权。

  他们能决定军人的风评与生死,更能决定一个普通人的人生该如何度过。

  他们本来是清查****和军容军纪的执法者,但手中握着重权,让他们利欲熏心。

  他们是贵族的党羽,是爵爷的亲信,视人命如草芥的究极恶棍。

  至于为什么要说“究极”。

  因为我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词。

  就和你看见的一样,在这个开化先进的国度首都,在街上满是电灯的文明之火,头顶不时有一两架木制飞机掠过低空,在做巡航试飞的年代。

  这群军队里的渣滓爪牙带着斧头和爱犬,在大街上合法合理地抢劫。

  如果有人来阻拦他们,那么这个人就是罪犯。

  如果有人来辱骂他们,那么这个人得挨斧子。

  如果有人敢说三道四,那么这个人要关紧闭。

  “这个人”会出现吗?!

  这个人就这么出现了。

  在酒吧大门前,宪兵队的队员三三两两扎堆抱团,从酒架上拿走自己喜爱的饮品。

  他们不付钱,更不会赊账。

  一切都是合理的,因为没人敢来阻拦他们。

  他们身后跟着五六个菜农,菜农带着孩子,可怜巴巴地追问着菜品食材的账单,央求着,想讨回一点辛苦费。

  没有人去理会这些贱民。

  唯独有个姑娘站了出来。

  这个姑娘从酒吧里来。

  她的名字叫奥黛丽,奥黛丽·奥罗兹。

  她朝着这些走狗大声喝骂,一头粗粝扎手的金色卷毛跟着那激动的神情而变得飘飘然。

  “你们这些畜生!难道没有半点善心了!只会抱起团来欺负穷人!打仗轮不到你们!工作生产也用不着你们!真是一群人渣!把东西还给他们!还给菜农!”

  宪兵队的队员们还喝着酒呢。

  听了这番辱骂,突然手里的酒就不香了。

  他们没有答话,保持良好的军纪,让领导先开口。

  宪兵队长来到奥黛丽面前,打量着姑娘身上的衣着和装饰品,想从谈吐与仪容看出姑娘的出身,摸清姑娘的底细。

  ——看上去是个穷人。

  宪兵队长是个壮汉,体格健壮,在这个姑娘面前,他得底下头,佝下腰来交谈。

  他对姑娘说:“你像个罪犯。”

  奥黛丽叉着腰,一双杏目蹬圆了,气嘟嘟地骂道。

  “你才是罪犯!光天化日抢劫的罪犯!”

  宪兵队长:“怎么没人报案呢?怎么没人来抓我?”

  奥黛丽怒不可遏,一口气憋在胸口,悲愤难平。

  宪兵队长恶狠狠地说:“你就是罪犯,我来抓你,所以你是!”

  奥黛丽:“你敢!?”

  “谁给她的勇气!?”宪兵队长大笑,朝身边的兵员问:“是谁?谁让她跑出来的?难道她不知道我们的身份?我们的军衔?”

  兵员举杯相碰,大口喝酒捧腹欢笑。

  宪兵队长又说:“哦!我想起来了!是奥黛丽·奥罗兹的情人!是那个军校出身的大尉,是她的丈夫让她如此胆大妄为!”

  “你!”奥黛丽咬牙切齿:“你不许提他!你没有资格提起他!”

  宪兵队长低下头,几乎要亲上奥黛丽的额头。

  “奥罗兹去哪儿了?能保护你的人到哪儿去了?他去了异国他乡!~他跑到列侬姑娘的怀里了。他是情报员,他是见不得光的间谍……”

  奥黛丽威胁道:“要是他回来,他会把你的脑袋给剁下来!”

  提到奥罗兹时,宪兵队长变得收敛了点。

  奥黛丽大笑:“你们就是这样!只会对手无寸铁的人民发凶犯狠!”

  “那就干我们的本职工作吧?兄弟们!”宪兵队长招呼着队员:“这位军籍慰安妇想要一个名分,想从情人变成奥罗兹大尉的妻子,我们来给她筹办点嫁妆!”

  奥黛丽慌了。

  “你们要干什么?!”

  宪兵队长说:“按你说的,我们要把手里的东西都还给菜农,还给你呀!”

  兵员手里的番茄和酒肉如雨点一样,朝着奥黛丽的脑袋打过去!

  一时半会,奥黛丽被这些飞来的烂番茄和酒瓶肉骨头打得发憷,她浑身气得发抖,想往门里避,可是宪兵队长一脚踢在她的肚子上,让她浑身瘫软动弹不得。

  跟在宪兵队身后的农民敢怒不敢言。

  酒吧大门拉开一条缝,就在这时,从门中探出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将奥黛丽拉了回去。

  宪兵队长轻声冷哼,面露不屑。

  可是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在一刹那,变得脸色苍白,浑身的冷汗都冒了出来。

  好几个兵员眼神惶恐,盯着队长的脸。

  “队长!队长!你的脸……”

  “天哪,你中了魔术!”

  “我们快走!快点走!有魔术师在这儿!”

  “我要死了吗?我要死了?”宪兵队长一改之前的凶狠模样,手里的狗子跟着呜咽悲鸣,只会嘤嘤嘤,没了刚才主人那副嚣张跋扈的气焰。

  而队长透过酒吧窗户的反光去看自己的脸。

  脸上用笔法劲道的钢笔写着“臭虫”二字。

  痛觉的源头就来自这支钢笔。

  到底是什么时候……

  不知是什么时候……

  一支钢笔戳进了宪兵队长的肉舌,将舌尖扎了个对穿。

  此时此刻,宪兵队长像个没吃过苦的软弱娘们儿,抱着脸颊哭唧唧地往街尾跑。身后的兵员一个个见了丧神,紧紧跟着队长逃命一样的离开了。

  酒吧里。

  修斯·普莱斯先生将奥黛丽拉回沙发上。

  他和奥黛丽小姐千叮万嘱:“你不该这么做,奥黛丽,你不该和宪兵队作对,你的情人保护不了你。”

  谈到奥罗兹时,奥黛丽的神情激动,连肚子上的伤都管不了啦。

  “我不需要他来保护!我是他的妻子!不是情人!”

  修斯先生耸肩无谓,给奥黛丽女士倒上一杯热茶。

  “你们结婚了吗?”

  “没有!”

  “你们有孩子吗?”

  “没有!”

  “你们有合法合理的宗教家庭仪式吗?”

  “没有!”

  “你们像是动物一样发情,和动物一样进行交配了?”

  “没有!”

  修斯先生捂着脸,不知如何对答。

  他想换个话题,把话题引回列侬情报局的机关要务上。

  完成任务的条件分三步。

  第一步,为餐厅的两个军人小哥做蛋糕。

  第二步,请奥黛丽女士和军哥哥喝啤酒。

  第三步,和军哥哥展示自己的魔术才能。

  首先从做蛋糕开始。

  “奥黛丽,我们要往前看,那两个小哥都是米特兰军籍出身。”修斯先生指着餐厅两位促膝而谈的年轻军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岁的模样,“他们来自格林县(樱花王都的卫星镇),祖上是贵族,他们的爷爷打过国境保卫战,是一位英雄。他们也会成为英雄,不如你忘了奥罗兹,从他们里选一个,宪兵队就再也不会来欺负你了。”

  修斯先生需要两位军人做保荐,一位情报机关的要员审查,才能进入米特兰的军略系统。

  奥黛丽去看那两个小哥,心中琢磨着,这两位军哥哥长得是好看,心中自然会浮想联翩。

  修斯先生带着奥黛丽来到军哥哥身边,和两位军人打过招呼。

  “朱可夫。”

  “嗨!修斯老师!”

  “裴罗庚。”

  “你好!修斯老师!”

  这两位军哥哥长相相似,是一对兄弟,哥哥叫朱可夫,弟弟叫裴罗庚,都是芙蓉大学的留学生,回国以后相继参军,为了米特兰的北伐事业献出年轻的血。

  修斯给两位学生介绍着奥黛丽女士。

  “这是酒吧的老板娘奥黛丽,都认识一下?”

  两个军哥哥站得笔直,朝女人鞠躬,朝老师敬礼。

  修斯又说:“她有个好朋友,在情报机关工作,名字叫奥罗兹。”

  哥哥朱可夫立马接道:“是奥罗兹大尉!我听过他的名字,他是个花心大萝卜。”

  弟弟裴罗庚添油加醋:“哈!老板娘你可别被大尉骗了,他是大骗子!芳心纵火犯!”

  ……

  ……

  远在北国列侬,在芙蓉城。

  奥罗兹刚从生死时速的追捕中逃脱。

  他逃进了一间旅店,带上两个女伴,好好睡了一晚。

  到了清晨,和女伴们挥手道别。

  “再见了!亲爱的玛丽和露丝……”

  两位女伴抓着被子,朝奥罗兹吐口水,想破口大骂。

  奥罗兹惊慌失措,穿上裤子和鲜红的穗花袍。

  “对不起!我记错了?是我记错了!玛格丽特?肖?哦!你们北方人的名字真难念!难道是奥黛丽?”

  ……

  ……

  “事实就是这样。”修斯给奥黛丽女士和两位军官倒上啤酒。

  在一张大圆桌前,几人谈起战争时,脸上都有期待的神情。

  喝完了酒。

  这两个军人的论调一致。

  “弟弟,按照现在的进攻路线,我们可以在四个月内,到芙蓉城的鸡血石王座前喝一杯列侬土产葡萄酒。”

  “哥哥,是的!我们要去立功,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们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冲锋枪,有装甲车,还有大炮。”

  修斯先生越听越不是滋味。

  他的祖国穷得连装甲车都没见过。

  他将大蛋糕推到桌前,和客人与老板娘畅谈开怀,放声大笑。

  讨论着他的祖国列侬该如何体面的惨败,讨论着战败国的赔偿条款,讨论着亚米特兰如何收复八百年前的失地。

  从两个军人小哥眼中,修斯先生看不见任何关于侵略者应有的自责。

  从老板娘的眼里,修斯先生看不见任何道德层面上的怜悯与慈悲。

  他们拧作一股绳,像是军民一心,都为了战胜之后的时局与政策做打算。

  大蛋糕就像是列侬的土地,在刀子面前分而食之。

  哥哥朱可夫突然想起来。

  “哦!修斯老师是列侬人对吗?”

  “是的。”修斯答:“我是土生土长的列侬人。”

  朱可夫可惜可叹:“那修斯老师,我能给你做保荐,让你去军队里服役,别担心兵员审查的流程,我的爷爷是将军。”

  弟弟裴罗庚像是喝醉了一样强调。

  “对!我的爷爷也是将军!”

  奥黛丽酒过三巡已经神志不清,她打开留声机,放上黑胶片,从中传出摇摆舞的轻快节奏。

  兄弟两慌了神。

  在米特兰王都放摇摆舞,这是要挨上一斧的罪过!

  他们是军人,更不能这么做!

  奥黛丽笑着,跟着音乐唱着,摆弄着腰肢,挥着双手,让男人和酒迷了心。

  “来吧!跳起来!哥哥们!跳舞呀!”

  这是奥黛丽失去情人的第六十天。

  她等了奥罗兹太久,等了那个芳心纵火犯太久太久,等到月经来了两回,排卵期带来的发情效应与内心躁动不安的生理需求,让她变得放荡而失望。

  她在两个年轻力壮的才俊面前尽情展示着自己的舞姿,虽然有点土。

  确切来说就是很土,毕竟这是全民娱乐,连农民都能简单学会的舞姿,只要扭扭屁股,动动腰肢,上半身的妩媚多情和下半身的风骚腰臀都会露出来,变得下流且开放。

  像极了你在短视频里看见的网红脸搔首弄姿的舞蹈。

  ——重复强调一遍,我并没有贬低什么东西,我在阐述当时发生的事情。

  很快,军哥哥就让酒精和甜食冲昏了大脑。

  他们加入了这场舞蹈,口中讨论着,脑中想象着,一切一切都在幻想,幻想着战场上的烽火狼烟,幻想着战争中一切美好的事物。

  修斯冷漠地看着这一切,他在列侬的历史书上见过战争的形态,战争的样貌,决然不是这些年轻人能理解的。

  他进入以太空间,在时间静止的这点空档里,看清了两个军哥哥的部队所属,又把兵员编号一一记下,把两人的手记本和任务记录,军训课程都抄好。

  收集完情报,他的初步工作完成了。

  接下来他得去对付另一项工作。

  离开以太空间,修斯先生听见嘈杂的敲门声。

  宪兵队换了一拨人。兵员面露笑意,像是抓住了痛脚,抓住了奥黛丽女士的要害。

  “哦!我们收到举报,有人在跳摇摆舞?”

  修斯先生点上一根烟,不等他主动上去攀谈。

  在场的两个米特兰军哥哥,加上米特兰的土财主酒吧老板,齐刷刷地指向修斯这个列侬人。

  哥哥朱可夫满脸冷汗。

  “是他。”

  弟弟裴罗庚连忙附和。

  “是的,是他!他叫修斯,修斯·普莱斯,是列侬人。”

  奥黛丽紧紧抓住两兄弟的手,一只手抓一个,一长一幼,两手都要抓。

  “就是他!他在我店里放摇摆舞!”

  修斯先生的打火机刚把烟点上。

  他想,奥罗兹这个情报员不在米特兰,显然是在执行任务。

  这条路走不通了,得另寻他法。

  “是的,是我。”

  在酒吧门前。

  修斯戴上手铐,看着酒吧的招牌。

  他念叨着安达卢西亚的寓言。

  “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念叨着故乡的妻子,念叨着故乡的乡巴佬学生。

  “——当黑发黑眼的鬼神再一次回到圆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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