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无名的骨头和伤心流浪汉_揭棺起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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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无名的骨头和伤心流浪汉

  大卫·维克托曾经创造出一句俚语。

  叫做“女人出卖肉身,男人出卖灵魂。”

  这个大卫·维克托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寻血猎犬。

  可能你会疑问,为什么一个已死之人能有这么多戏份,这个人到底写了几本书,又对这个故事来说有什么意义?

  此人的生平事迹用线来描述是一座山峰,用面来写明是一副油画,用详细的介绍来阐述——

  ——他生于一八五零年,父亲是工人革命战争中落草为寇的土匪,母亲是个娼。

  他的父亲老维克托死于梅毒,因为没有忠贞的爱情观。

  他的母亲是没有名讳的奴隶,死于一次货物运输。

  他自己一个人长大,为了活下去,在未成年时就干了不少成年人干的事——酗酒、吸烟、杀人,唯独没有男女之事。

  大卫先生一直认为爱情是危险的,致命的。

  它像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且是用不等价的商品和劳动力做交易,男女之间表现出来的求偶倾向就是商品的外包装,而婚后生活的劳务与责任就是劳动合同上标注的服务业需求。

  在强盗和劫匪的黄金年代走向衰败,大卫先生开始改行写书,占星算命。

  他是个艺术天赋非常厉害的苗子,但在这个年代,不能只靠着纸笔来保护自己。

  他用枪来保护自己,用书籍去发声,去撰写自己心里的故事。

  包括依然在连载,没来得及完结的《龙的罗曼史》,大卫先生一共写了七本书,每一本都是权贵眼中的畅销佳作,百姓心里的奇幻名著。更是年轻人心中的主角标杆。

  某种意义上,大卫·维克托为西大陆的所有教师做完了伦理道德课程的工作,是他告诉每个年轻的男男女女该如何用一颗主人公的心去生活。

  他重要吗?

  他当然重要。

  光是他说的这一句——

  “——女人出卖肉身,男人出卖灵魂。”

  就改变了西大陆重男轻女的价值观。

  大卫先生讲这句话的原意并不是贬低女性,或抬高男人。

  他在描述着一个客观事实,在讲述自己的故事。

  他遇上露丝大法官之前也遇见过不少女人,在这个时代,大多女人都遵照求偶的天性,会主动选择配偶,把自己挂牌售卖,卖的东西千奇百怪,卖的癖好难以启齿,卖来卖去,逃不过一身好皮囊。

  他遇上伍德·普拉克之前也遇见过不少男人,在这个时代,大多男人都想挣脱兽性,想要变成自由个体,拼了命歇斯底里,脑袋里的想法别具一格,不过最后在钱面前,也逃不过低头妥协的命运。

  对大卫·维克托的故事来说。

  爱这个词汇实在是太昂贵了。

  离开骷髅会以后,他当初和小萱说。

  “我没有妻子和孩子,没有这些累赘,没有牵挂,也没有拖后腿的人,我能一门心思去搞艺术。”

  除了收钱杀人以外,写书就是他的终身事业,是他自己的追求。

  故事到了这里,我们回到为了大卫·维克托先生为列侬留下的遗产里来。

  在芙蓉城,为了纪念大卫先生,时代广场有一位热心读者为这位已故作家开了一间酒吧。

  它的名字叫【无名骨】。

  它出自大卫·维克托撰写的一本小说。

  名字浅显易懂,没有任何门槛。

  叫做《无名指》。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男**隶为了追求上层社会中的富家小姐,如何出卖灵魂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身为奴隶,在一场劫案中救下了女主人公的性命。

  他没有索求什么东西,把一把枪和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女主人公。

  两人约定,一定要相爱,一定要结婚。

  他们走上了艰难困苦的求爱道路。

  男主人公要跨越两三个阶级,要完成奴隶身份到平民,再到贵族的蜕变。

  他拼了命地完成奴隶的矿业工作,又拼了命地完成公民的铸铁造模工作,再拼了命地去完成权贵代理人的产业经营工作,在书中浮夸又离奇地经历之下,在作者安排的强运和天赋之下,这个主人公成功地进入了上流社会,来到了富家小姐身边。

  他跨越了三四个阶级,差不多完成了几代人才能完成的事情。

  可是这还不够,非常遗憾的是,他所爱之人也和他一样,是个非常刻苦而努力的女人。

  这个女人同样也在跨越阶级,从一个普通的骑士家庭的小女儿,花费几年的时间,摇身一变,成为王国司法部公爵身边当红的金丝雀交际花。

  他们偶尔聚会时,讨论的事情,脑中的想法好像隔了几百年,隔了好几个时代一样。

  这个故事的结尾说不上喜剧还是悲剧。

  大卫先生的笔下,男主人公为了继续跨越阶级而奋斗,一次次拒绝领主的联姻提亲,朝着更上方看,是一个暖心的励志故事。

  女主人公也是这样,她与男主人公订下婚约,却没有停止向前,在通向王庭内阁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即将面对后宫选秀的提名,在皇后与皇帝之间翰旋。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对天生认真而倔强的金童玉女该走到一起。

  但是大卫先生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结局。

  他在故事的结尾干起了老本行,去书写他最擅长的劫匪,描绘一出银行大劫案。

  男女在银行久别重逢,时间紧迫容不得人迟疑半分。

  在刀子和火铳的威逼下,他们砍去发福而肥胖的无名指,将钻戒交给劫匪买到一条性命。

  女人出卖了肉身,割下头发,交出缠在头发上构造精致的珠宝头钗。把藏在银库的权贵们指认出来,都出卖给了劫匪。

  男人出卖了灵魂,为了挚爱,他跟着劫匪一块蒙面,当做劫匪的万用人质混淆城防军的视听,干着收集赃款的事。

  在前文中,他们辛辛苦苦劳碌了十年,在一场劫案中顷刻间灰飞烟灭。

  尾声时分,这对男女骑上马,朝着东方跑,朝着日出的方向,为了脱罪而逃命。

  匪徒只给他们留了一把枪,一颗子弹。

  一切回到了原点。

  如果男人杀死女人,能回去向权贵邀功领赏,洗清嫌疑。

  如果女人杀死男人,能回去向王庭坦白从宽,嫁入皇室。

  他们手里捏着断指,心头长了一块倔强的骨头。

  ——绕了那么大一圈,这才发现挡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什么财富或权势,而是这座门当户对男女般配才能成婚的城市。

  夕阳下苔原上,就在两人互视而跪,一把枪中——

  ——戛然而止。

  在【无名骨】旅店,酒吧的一楼吧台。

  奥罗兹先生如此说:“我特别喜欢大卫先生写的故事,非常的真实。”

  玛格达女士谨慎答:“你读过他的书?”

  奥罗兹比着食指,心神向往:“每一本都看了,深得我心。特别是对劫案场景的描写,对血肉和枪弹的描述,那种死气沉沉大祸降临时,每个人的神态和临场反应,写的和真的一样,真令人不得不怀疑,大卫·维克托是不是亲身经历过这些事。”

  玛格达从伍德口中听过寻血犬的故事,此时此刻听见这个说法,只能尴尬又不失礼貌地报以微笑。

  “是的,就是这种真实感。”奥罗兹反复强调:“如果一场戏剧里只有美好的,令人开心的,大团圆之类的东西,那一定是个残缺而遗憾的故事。它不完整,和残疾人一样,失去了手脚,不能听或不能看。”

  玛格达挠着头,酒吧里没多少人,毕竟在战争前夕,国家已经实行了禁酒令,现在只能买到牛奶了。

  奥罗兹先生展示着不同的求偶手段,试图从文艺这条路上得到女方的共鸣,切入的手法十分熟练。

  “你也喜欢大卫先生的书吗?”

  玛格达摇摇头:“不,我不喜欢。”

  奥罗兹立马跟着附和:“是的!我也不喜欢!太残酷了!”

  玛格达怼了回去,立马改了口:“我不喜欢他写字的速度!我在太阳报工作,他的稿件到编辑手里审查时,我恨不得把编辑的两条手给冻上,抢来稿子自己看。”

  奥罗兹跟着恶狠狠地骂道:“是个拖更狗!该骂!”

  玛格达:“你怎么能骂一个死人!?奥罗兹!真是太没礼貌了!”

  奥罗兹换上一副笑脸,额头冒着汗,假作擦汗的功夫,端着吧台的橙汁,往嘴里送,想引开这个尴尬的话题。

  他想撬开玛格达的嘴实在是太难了。

  他决然不会想到,自己已经死在这个女人手上了,还可能会死好几次。

  【芳心纵火犯】的特性让他失去了回忆,对这个美丽的女子毫无防范。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敲开旅店的门。

  流浪汉看上去无家可归,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还有一枚沾满灰尘的军功章,也认不得是哪个国家或哪个组织的徽章,已经生锈发霉。

  这个汉子脸上胡子邋遢,头上有白发,从眼角的鱼尾纹和额头的抬头纹来看,年纪起码有五六十岁了。

  不过他健步如飞,看上去身子骨十分硬朗,神态中有种沮丧的意味,是遇上了伤心事。

  他二话不说走到吧台,还没等老板说话,汉子已经自己给自己倒上了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像是来过酒吧很多回。

  他看着身旁的男女,看见玛格达时毫无礼貌地吹着口哨,像是在为对方的身材叫好。

  看见奥罗兹那张伍德·普拉克的脸时,流浪汉神色稍有动容,不过马上恢复了正常。

  他朝着这对金童玉女问。

  “小姐,先生,能请我吃点东西吗?发发善心吧。我是个无家可归的人,刚遇上了一件令人心痛欲绝的凄惨事,我值得你们可怜,也值得你们花钱。”

  奥罗兹一听,笑得嘴角都快裂开了。

  这是个机会,女人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泛滥,只要照顾好这个可怜人,玛格达也许会像见了流浪猫流浪狗那样,表达出温柔可人的母性一面。

  到时候,奥罗兹的机会就来了。

  他二话不说,往兜里掏钱。

  可是他忘了,忘了兜里的钱都给了他的女伴。就像是忘记奥黛丽,忘记每一个情人的名字那样简简单单。

  玛格达眨巴着大眼睛,似乎没有理由去拒绝一个流浪汉的请求,她从兜里掏出绿钞,帮流浪汉买了单。

  “先生,你遇上什么事了?”

  流浪汉砸吧着嘴,胡子上染了奶渍,干咳两声,有点难为情。

  等酒保把饭食扔上桌,流浪汉熟门熟路地朝酒保打了声招呼。

  “谢谢,保罗,你的手艺还是这么棒。”

  酒保明显愣了那么一下,与这个流浪汉从未谋面,也不太在乎对方的称呼,自顾自地回了厨房。

  流浪汉这才和男女攀谈,开始说起自己的遭遇。

  “马上要打仗,小姐,先生,你们要照顾好自己。”

  玛格达点点头。

  奥罗兹跟着点头。

  流浪汉拿着饭勺,一口口慢慢吃,浑浊的眼睛里有泪光。

  “我参军以前,认识了心爱的姑娘,从战场上回来,立下功劳,姑娘却要嫁给别人。我刚得到这个消息,感觉天都要塌下来,我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想我的生活已经走到尽头。”

  奥罗兹上去拍了拍汉子的肩膀。

  “兄弟,你要往前看,虽然你已经老了,身后是一片阴霾恐怖的景象,但是前方还有无数个姑娘在等你呢!”

  这种加油打气的话,流浪汉听来毫无诚意。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我看见她时,我看见心爱的人,一样会流泪,一样会颤抖,骨头和眼睛都会出卖我,像是一颗心裂开了。想去缝缝补补,还得扎上几针。”

  玛格达不会说安慰人的话,她只想知道这个流浪汉身上的故事。

  “先生,你和你的爱人是怎么认识的?”

  流浪汉回忆着,轻声呢喃。

  “自小时,我是个平民,她是贵族,是个好动的女孩儿,特别喜欢打架,我记得她有一对明亮的眸子,能把我的心牵扯进去。神气凛然又威风八面,经常捏着我的耳朵耀武扬威,在朋友们离开之后,又去亲吻它,和我道歉,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喜欢往房顶爬,是个胆大又心细的人,我时常担心她会跌下,就准备好几张床垫,每天傍晚在楼下的鱼摊木架铺好,在下边准备接住她。

  有一天,她真的掉下来了。我练习了无数次,也顺顺利利地接住了。”

  流浪汉卷起袖子,朝玛格达展示着手臂上的旧伤,手肘有一块畸形凸出的骨头。

  “她终于和我正儿八经地做了自我介绍。”

  玛格达还想说点什么,她觉得这个流浪汉不太对劲。

  奥罗兹则是不耐烦,因为博取同情心这条路走不通。

  酒保喊来老板,要把这个脏兮兮的客人赶出门。

  流浪汉一言不发,端着餐盘,和老板陪着笑脸。

  “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出去。”

  他蹲在门槛,又叫老板一脚踹去街边的人行道。

  他骂骂咧咧,牙齿也快掉光,身上的勋章不小心脱落——

  ——在这个时候,玛格达眼前一花。

  不知道什么时候,餐盘里空空如也,摆在门槛旁。

  流浪汉带着勋章消失不见,酒吧老板六神无主。

  奥罗兹感受到了异常强大的手性分子,浑身炸了毛,像是猫一样弓起身子,假作镇定,一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过了许久,奥罗兹终于松了一口气。

  玛格达则是沉默不语。

  她在石匠会的议会大厅里,感受过这种独特的手性分子,也知道那个暮年流浪汉是谁。

  ——是修斯·普莱斯。

  是情报局要员,皇帝身边的魔术师。

  不过她不知道修斯先生身上到底经历了什么,既然修斯先生没有对奥罗兹动刀,那么代表一切都在石匠会的掌握之中。

  不过,修斯先生今年才二十五岁,他看上去真的很老了,很老很老了。

  是幻形咒的作用吗?——玛格达不由得想到。

  奥罗兹一颗心刚回到肚子里,马上酒吧又响起了敲门声。

  紧随其后的,还有蜜蜂吵闹的嗡鸣,和殷实的,令人安心的皮鞋踏地的脚步。

  陈小伍捏着蜜蜂,终于找到了那朵大波斯菊。

  他脱下帽子,露出光头。

  满腹怒气,脸色很差。

  奥罗兹先生还没发现自己后脑有异,眼神中带着疑惑,盯着陈小伍。

  在辨认出对方的脸型时,透过灵视看见小伍黑发黑眼魂魄的那一刻。

  奥罗兹还看见了黑漆漆的枪口。

  砰——

  他在女人身上花费了太多的心思,已经忘掉该如何去对付陈小伍这个难缠的对手,也忘记了控制大脑去躲开子弹。

  奥罗兹的颅骨开裂,往后仰倒,两腿几乎要踢向天花板,脑袋先找地。

  芳心纵火犯在刹那之间将宿主扶了起来。

  玛格达第一时间躲回陈小伍身后,又用好几根冰锥将这个诡异的不死怪物钉在房柱上。

  没有任何台词,也没作沟通。

  小伍反复扣动扳机,换上子弹。

  阿明凑到小伍身边,给小伍递枪送弹。

  酒吧的玻璃酒杯让子弹的啸叫震得开裂。

  芳心纵火犯手忙脚乱地拨动脑后表盘,让宿主死去活来。

  奥罗兹变得越来越年轻,变得越来越有力。

  在一次次死亡面前,他想起了不少事,也忘掉了不少事。

  他像个纯情的少年,保持着十五六岁的样貌,面对枪口时,他疑惑又惊讶,眼中有凶光。

  枪弹对这个机警的年轻人没有任何用处。

  小伍只得使上拳头。

  那股疯牛惊象的劲一出来,整个酒吧像是台风过境,变得一片狼藉,奥罗兹手里的响板和刺剑打着节拍,在挥发青春期时凶悍猛烈的破坏力和艺术情操。

  他们在吧台座椅上下翻飞。

  魂威与肉身碰撞之下,整个木制的房屋结构快要垮塌。

  小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小子”彻底给按住。

  他的躯干让轻剑贯穿,被锋利的刃口开膛破肚,脏器受了绞袭杀伤痛不欲生。

  他咬着牙,好不容易记住了奥罗兹轻灵的步法,记住这混小子用响板混淆视听,藏在节奏中的踢击,他几乎要疼得晕过去。

  两条手臂像是制服一头蛮牛,紧紧箍着奥罗兹的脖颈。

  性感炸弹和芳心纵火犯在大梁上跳着舞,钢躯魔女和羊头怪物分不出胜负。

  十五六岁的奥罗兹突然开始痛哭流涕,开始求饶。

  “为什么要杀我?我做错了什么?”

  他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这儿是哪儿?你们是高地人吗?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我会在这儿!”

  和修斯·普莱斯先生一样,奥罗兹是米特兰顶尖的情报人员,也是顶尖的魔术师。

  “求求你了……饶了我吧……还有人在等我回家……我不能死在这儿。”

  向魔鬼支付的代价也同样惨痛。

  奥罗兹抿着嘴,眼泪哗哗的掉,满脸通红,因为脖颈让小伍结实的手臂绞住,手里的剑也握不稳了。

  “求你了,放我回安达卢西亚吧,我再也不敢了,我的爱人还在等我……我不敢了。”

  小伍的左手毫不犹豫地按在这头魔鬼的脑袋上,紧接着扣下起爆按钮。

  芳心纵火犯跟着猛烈的爆炸,变得四分五裂。

  骨片和血肉的飞沫把小伍的脸颊和脖颈划开一道道可怖的伤口。

  两人的血肉相融,几乎要化为一体。

  玛格达不忍去看,阿明先生眉头紧锁。

  小伍立马用性感炸弹治好了奥罗兹的肉身。

  他大声喝问:“你叫什么?!”

  奥罗兹迷迷糊糊的答:“Oroz。”

  小伍二话不说,重复爆破的过程,又是一阵猛烈的爆炸声。

  “你叫什么?!”

  奥罗兹的头上有了金发,身体不由自主地在模仿着外来基因的特征。

  “Z……Zoro……佐罗。”

  炸药已经把墙体崩得开裂,无法杀死的怪物已经变得几乎和陈小伍一模一样。

  性感炸弹捏着芳心纵火犯四分五裂的魂威,将脑袋上的表盘再次倒转,几乎要转到奥罗兹出生时,刚从娘胎落地时的那一刻!

  “听着!”小伍神色严峻,抓着手里的任务目标,“从今天开始,你就是陈小伍。不是什么奥罗兹,也不是佐罗,你就是我,你的名字叫陈小伍。”

  他将这个变形怪扛上肩,对方口中嘤嘤呢喃,像是婴儿一样,双眼中带着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在渴求知识,像渴求母亲的**。

  “是的,我是陈小伍。”

  小伍带着任务目标飞也似地离开现场,往芙蓉城的核心区域飞奔。

  留下玛格达和阿明面面相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半个小时之后。

  在芙蓉大学城的议会厅。

  流浪汉坐在圆桌一头,白发苍苍。

  “乡巴佬,你在做一件非常残忍的事。”

  小伍把奥罗兹扔上桌,语气平静。

  “修斯老师,你也在做非常残忍的事。”

  这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就是修斯·普莱斯。

  他们在以太空间里交谈,信息绝对安全,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先不提小伍是怎么想的,来说说修斯先生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从修斯苍老的身体来看,小伍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亚米特兰的情报机关非常厉害,修斯先生几乎花了大半辈子的时间在以太空间里倒腾信息,出入军机重地,翻阅书籍和抄录资料。

  一路上险阻重重,光是从亚米特兰回到列侬,就得费上不少功夫,一旦暴露,修斯先生面对的是陆空两处的追捕和围剿。

  他把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留给了这次任务,不论他收集了多少情报,乃至米特兰百家百业的产业信息和军队机密,他还是觉得不够。

  这些书信和资料太多太多,米特兰对电话管制严格苛刻,他根本就没法通过电报或电话来转介给中间人,也很难送回列侬。

  修斯只能选择用书籍的方式,徒步或骑上活物,使用以太空间的能力,将这些书物一点点打包运回来。

  他走了八十多趟,一次来回,就是半年。

  在常态世界中,可能只是弹指一挥。

  修斯先生在以太空间里,花费了四十来年的时光,当初进入米特兰军队颁授的标兵星辰奖章,都变成了一块锈蚀的顽铁。

  如今修斯回忆起伍德·普拉克的样子,都快有点想不起了。

  唐仁、伍德、修斯三个人在寝宫时,他修斯说过的话还记得。

  修斯大笑:“我以前说,很快我就能结束这场战争。皇帝认为我在说大话,事实看来,我还是挺厉害的。”

  在大圆桌旁,放着堆砌如山的书物,放着宝藏。

  小伍低声问:“索尼娅老师知道这件事吗?”

  “你在开什么玩笑呢?”修斯先生眯着眼,脸上的皱纹也跟着变多,愈发显得苍老:“如果是你,你会告诉你的妻子吗?”

  小伍大声答道:“我当然会告诉她,这对她不公平!她有权利知道,谁说她不能喜欢上一个糟老头子?”

  修斯摇摇头:“够了,乡巴佬,我这个造型不符合芙蓉城的潮流,太老土了。”

  小伍猛地拍桌,指着修斯老师的鼻子。

  哪怕修斯老师没有教过他任何东西。

  哪怕索尼娅老师也是这样,两个混账。

  “你个胆小鬼!你今年多大了?!”

  修斯说:“不知道。”

  “放屁!”小伍骂道:“你是个搞情报的!不会做任务记录?你在骗谁?!”

  修斯想了想,坦诚答道:“七十三岁。”

  小伍反问:“七十三岁就不能恋爱了吗!我到七十三岁的时候,应该会比现在更迷人!”

  修斯干笑:“是的!你说得对,但是它对我来说太昂贵……”

  “我以前和你说过什么?!你把我带到石匠会的时候——”小伍怒目圆睁,眼角挂着泪:“——我和你说,你要多陪陪索尼娅老师,嘴上说爱情,不如握着人家的手好好过日子!”

  “你没和我说这句,我从来没听过。”修斯挠着白花花的头发,“真的没说过,一定是你记错了。可能你和你老婆说过。”

  小伍咬牙切齿:“那就没说过!但是你也不能这么糟践自己呀!”

  修斯:“任务完成了。”

  小伍:“索尼娅老师怎么办?”

  修斯:“任务完成了,她会平平安安的,能领到一个奖章,还有一笔钱。”

  小伍欲言又止。

  修斯默不作声。

  像是一场瘟疫,巨大的阴霾笼罩在小伍心头。

  当初讲的是——

  ——修斯:“为了胜利,任务必须完成。”

  他们都开始变得毫无底线,不择手段。

  唐仁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修斯杀死了自己的婚姻。

  小伍即将杀死另一个自己。

  刚从列侬出发,到森莱斯去参加千金马赛时。

  一句【面目全非】已经难去形容这些人与事。

  修斯挥了挥手,假作不在意的样子。

  “你呢?你把这个间谍抓来,准备干什么?”

  小伍拭净脸上的泪,为修斯感到悲伤。

  “他的魂威很特殊,能让他返老还童,我不能一辈子都留在列侬,要一个假身来帮助唐仁,来提防这个皇帝。”

  等小伍给修斯先生解释【芳心纵火犯】的特质之后,修斯恍然大悟。

  “你要给他洗脑,从胎教开始,把他训练成另一个你。”

  小伍毫不犹豫:“是的。”

  修斯沉思,心中想来想去,未来的时局变动让他变得忧心忡忡。

  “你把这个影子留在列侬,是害怕唐仁不肯死?”

  小伍答得掷地有声:“没错,我现在帮他治贪腐,给他拉拢盟友,为产业更新换代,让这台国家机器运转得更快更好——如果你是皇帝,你还愿意丢掉皇权吗?你愿意丢掉这个越来越好的封建王朝?愿意丢下自己脑袋上的皇冠吗?”

  “把他交给我吧,伍德。你的任务也完成了,该回尼福尔海姆和老婆团聚,我就知道,皇帝绑不住你。”修斯指着圆桌上的奥罗兹:“我没教你的,都会教给他。”

  小伍:“我能相信你吗?修斯老师?”

  修斯:“把索尼娅带走,照顾好她,等来年春天,如果我还活着,我们会再相见,你会得到满意的答案。”

  小伍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只要索尼娅老师平平安安的,修斯老师就会去完成这个身为恋人的最终任务。

  修斯接着为小伍作说明,把未来的课程表都安排好。

  “我叫他【盘羊】,而你是【羖羊】,你们分为白绵羊和黑山羊,你们会有一点不同的地方,但大体上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差别。

  你们的魂威是不同的,都有疗愈自身的特性,这点皇帝不会发现端倪,我会把你的事迹,把你的所作所为都灌输给他。

  他能一直为皇帝办事,但任务是由我来发布。

  如果他无法完成你的爆破工作,我会教他制作魔药,制作爆炸物,如果皇帝想让他在礼拜六执行必死的任务,我也会利用自己的魂威,为他替换尸体来掩盖谎言。

  他要变成悬在皇帝头上的一把刀,随时随地盯着唐仁手里的皇权皇冠,变成工人的领导者,推翻皇权的首要人物必然有他一个。

  他是另一个你。”

  小伍点头,跟着开出条件。

  “我把索尼娅老师带回尼福尔海姆,但我骗不了她,她的眼睛能拆穿谎言,如果她问起你,我只能说你还活着——”

  “——那就告诉她,我还活着。”修斯先生颇感无奈:“我奋斗在前线,一直活在阴影里,在为国效力。”

  小伍还想多问几句儿女情长:“修斯老师……你真的对自己没有半点自信了?连个老流氓都不敢当了?!我前几天去杀一个怠工通敌的爵爷,他八十多岁了还娶了两房侧室!都是十来岁的黄花闺女!”

  修斯骂道:“我是那种人吗?!”

  小伍:“你不能是吗?你不可以?!——”

  “——去吧!去建立你的世外桃源!伍德·普拉克。”修斯敲了个响指,强行结束话题,两人松开手,从以太空间中脱离出来,“其他的事情就交给我,我希望我的恋人能活到你说的那个时代。”

  小伍朝修斯先生深深鞠了一躬。

  修斯同样鞠躬还礼。

  “新年快乐,伍德,上一回告别时,我忘记和你恭祝新禧,这次补上。”

  对修斯来说,一切就像是昨天,是轻飘飘的。不那么真实。

  “你也是,老师,我没来得及和你说新年快乐。”

  对小伍来说,桌上的假身,会来代替他工作。是他的影子。

  在小伍离开之后。

  修斯把昏迷不醒的【盘羊】送到天文台的静养室,凑巧的是,他的妻子索尼娅正在露台喝茶。

  索尼娅一眼就认出了丈夫。

  “你可算回来啦!”

  修斯猝不及防,想进入以太空间避一避,可是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妻子眼里,他十岁和一百岁都是一模一样,魂灵的形状和颜色没有任何区别。

  他能逃掉这次,又能逃过下次吗?

  面对索尼娅时,他感觉自己在面对千军万马。

  就像是宿醉晚归的丈夫,等着鸡毛掸子和搓衣板那样。

  他压低了声音,尽量让自己颓老的声带不那么丢人。

  他提起腰板,让自己的魂灵看上去显得精神一点。

  他说:“我马上就得走。”

  索尼娅两只绿油油的眸子,紧紧盯着丈夫,像是一头狼。

  她问:“你这次走了小半年,不能休息一会吗?”

  他答:“不行。”

  她问:“你为什么唯唯诺诺的,腰也挺不直了。”

  他答:“轻伤不下火线。”

  她问:“就没人能替你?”

  他答:“这事情没人能替我。”

  她想了想,给丈夫倒茶,想去拉丈夫的手。

  他避开了,显得很卑微,不愿意肢体接触。

  她试探着:“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他糊弄着:“是的,我带了个人回来,和上次一样,也是个乡巴佬,这一回得好好教,是个搞情报的好苗子。”

  她追根问底:“修斯!你和我说实话!”

  他说着实话:“我说实话,你要和伍德·普拉克去尼福尔海姆避一避,我会保证你们的安全。在战争结束之前,都很难见一面。”

  她就这么被糊弄过去了,和她以前的自我介绍一样,不论是能力还是思维模式,都很弱小,很容易就能去欺负她。

  “这样呀,没关系!你放心吧!我能适应极地的天气!我会等你回来的……”

  “……别说这句。”修斯捂上了妻子的嘴,满是老茧的手掌经受过无数次搬书运货的摧残,再也不如当初侍者打扮那般潇洒自如,“就这一句,别说出来。”

  索尼娅:“为什么呀!”

  修斯不能说谎。

  “我怕,我等不及,这辈子得慢慢过,你说对吗?”

  索尼娅看不见爱人脸上的老人斑,只能看见爱人灵魂里的光。

  “对!要慢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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